关于对“第十五期智能建造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等级考试”进行监督评价的通知-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文件精神,积极响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十三个国家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工程建造技术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理论与技能水平,建立智能建造人才培养和发展的长效机制,打造多种形式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培养一批合格的智能建造领军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经调查研究,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认证中心决定联合北京中培国育人才测评技术中心共同开展智能建造专业技术培训及等级考试工作。其中,北京中培国育人才测评技术中心负责培训,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认证中心负责考试和培训的评价监督工作。

第十期智能建造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等级考试工作现已正式启动,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内容

时间

报名截止

2024年3月25日

提交报名材料截止

2024年3月25日

考前学时统计截止时间

2024年3月28日 下午23:00

考试

2024年3月31日

公布考试成绩

2024年5月6日

颁发证书

2024年6月15日

 

具体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考试安排及合格标准等详见附件1:《关于开展第十期智能建造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等级考试的通知》。请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阅读附件相关内容,严格遵守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共同做好第十期智能建造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等级考试工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如发现违规宣传、虚假承诺等问题可直接向认证中心投诉。

 

 

 

  培训组织实施单位:北京中培国育人才测评技术中心

  联系电话:010-56538990  010-56538978

  指导和评价监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认证中心  

  联系电话:010-64518498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认证中心

 

2024年1月15日             

 

附件1:icon_pdf.gif关于开展第十五期智能建造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在线考试作答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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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知情函

口口已成功报名的学员在完成要求的学时后,可以参加当期的考试。对于经考前培训学时达标并考试合格者,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认证中心颁发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考试合格证书,其证书性质为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证书,非职业/执业资格和职称类证书,表明学员完成了相应培训并通过了统一组织的考试,反映学员掌握了一定的技能知识,不存在可转为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及挂靠等情况。
口口我中心在此提醒望广大学员及相关单位谨慎识别,不要相信“兼职/挂靠”、“职业/执业资格”、“从业资格”、“资格认证”、“资格认定”、“注册建造师考试加分”、 “免考”、“直出”、“包过”等违规误导宣传,谨防上当受骗。同时,对于假借我中心名义的不法行为,我中心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举报电话:010-64518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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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知情函

口口已成功报名的学员在完成要求的学时后,可以参加当期的考试。对于经考前培训学时达标并考试合格者,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认证中心颁发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考试合格证书,其证书性质为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证书,非职业/执业资格和职称类证书,表明学员完成了相应培训并通过了统一组织的考试,反映学员掌握了一定的技能知识,不存在可转为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及挂靠等情况。
口口我中心在此提醒望广大学员及相关单位谨慎识别,不要相信“兼职/挂靠”、“职业/执业资格”、“从业资格”、“资格认证”、“资格认定”、“注册建造师考试加分”、 “免考”、“直出”、“包过”等违规误导宣传,谨防上当受骗。同时,对于假借我中心名义的不法行为,我中心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举报电话:010-64518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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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口已成功报名的学员在完成要求的学时后,可以参加当期的考试。对于经考前培训学时达标并考试合格者,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认证中心颁发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考试合格证书,其证书性质为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证书,非职业/执业资格和职称类证书,表明学员完成了相应培训并通过了统一组织的考试,反映学员掌握了一定的技能知识,不存在可转为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及挂靠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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